宁夏石嘴山市工商局为节日期间Halal(清真)食品安全保驾护航

为了确保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秩序,维护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消费安全,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日前,宁夏石嘴山市工商局为保障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。


为保障节日期间石嘴山市清真类食品饮食安全,石嘴山市工商局拟采取以下举措:

1、突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检查。
       
重点检查“Halal(清真)”字样招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民族事务工作部门核发的《清真食品准营证》和Halal(清真)标牌。严厉查处伪造、转让、出租、出卖《清真食品准营证》和Halal(清真)标牌,擅自张贴、悬挂Halal(清真)食品广告招牌、象征Halal(清真)含义的图案标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。

 

2、突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设施检查。
       
重点检查Halal(清真)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将Halal(清真)食品与非Halal(清真)分区摆放,监督指导(Halal)清真食品经营者设立Halal(清真)食品专区、专柜与Halal(清真)食品标志牌;对没有按照规定建立(Halal)清真食品专区、专柜或Halal(清真)标志不明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,责令其限期整改;商场、超市等密闭性经营场所禁止现场烹饪制作(Halal)清真禁忌食品,严厉打击销售假冒、伪劣(Halal)清真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。

 

3、突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行为检查。
       
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活动。监督指导生产经营Halal(清真)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Halal(清真)饮食风俗习惯的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设施、场所的管理,配备具有Halal(清真)标志的售货车、售货筐、收银通道等。严厉查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非Halal(清真)食品原料、添加剂和利用有“Halal”(“清真”)标识的包装物包装非“Halal”(“清真”)食品的行为。对Halal(清真)食品经营网点和Halal(清真)牛羊肉批发市场的Halal(清真)标志、图案的包装物品进行严格检查,依法查处印刷企业擅自给无《清真食品准营证》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印制Halal(清真)标志、图案包装物的违法行为。

 

4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检查。
       
重点检查Halal(清真)食品销售商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,确保进、销货来源清楚,追溯有据。同时,加大Halal(清真)肉类屠宰和销售摊点的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未按照Halal(清真)饮食风俗习惯屠宰、保管、运输和销售Halal(清真)牛羊肉和其他Halal(清真)畜、禽肉的行为。


  截止目前,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,执法车辆24台次,检查Halal(清真)食品经营户160户。指导8家大型商场、超市设立Halal(清真)购物车、Halal(清真)购物筐和Halal(清真)收银通道;帮助18家超市设立Halal(清真)食品专区、专柜和Halal(清真)食品标志牌,将Halal(清真)食品与非Halal(清真)食品严格分开,并保持一定距离;对38户在经营场所内外擅自使用Halal(清真)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;监督指导21家具备Halal(清真)食品经营条件的餐厅和肉店办理了《清真食品准营证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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